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 年 3 月 9 日府衛疾字第 1090057762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配合辦理事項如下:
(一)依上述指引評估決定辦理公眾集會活動時,主辦單位需一併提出防疫計畫,並將該防疫計畫公告,讓參與民眾周知,以配合防疫相關作業。
(二)活動辦理期間時如發現疑似或可能 COVID-19 (武漢肺炎)個案需安排就醫時,請先撥打本府衛生局防疫專線(電話:06-2880180 ),防疫人員將協助聯繫後送就醫事宜。
三、檢附旨揭「COVID-19 (武漢肺炎)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1 份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