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
  • Slider
:::
公告 陳春蘭 - 教導處 | 2020-09-10 | 點閱數: 370

說明:
一、依據該會 109 年 9 月 9 日客會文字第 1096100905 號函、客家基本法第 14 條及國家語言發展法第 11 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營造說客語的友善環境,協助政府機關(構)、民間企業及團體,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,保障民眾聽、說客語之權利,該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,輔導協助相關單位推動客華語、客閩語、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。
三、檢附該會「109 至 110 年客語口譯服務實施計畫」及文宣資料供參;貴機關(學校)、單位如有需求,請於活動前 1 個月至網站(網址 https://forms.gle/dYibLtKrMJi5t1V49)「線上申請」,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31 日止,口譯服務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。

:::

竹橋國中活動相簿

竹橋國民中學學生獎懲規定

會員登入

臺南市立竹橋國民中學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

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登革熱防治專區

台南市立竹橋國中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

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通報應變管理程序

多元性別友善教學資源手冊(國中版資源手冊及課程模組)
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

:::

竹橋國中FB

站內搜尋

臺南市雙語教育懶人包 202209版

國民中學學生服裝儀容規定原則